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远传水表的标志要求

发布时间:2018-06-07 10:12:05

电子远传水表应清楚、永久地在水表的外壳、指示装置的度盘或铭牌、不可分离的水表表带上,集中或分散标志以下信息:
a)计量单位,立方米和m³;
b)**度等级,如果不是2级,应标明;
c)Q3值,Q3/Q1的比值;
d)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标志和编号;
e)制造商名称或商标;
f)制造年月和编号(尽可能靠近指示装置);
g)流向(在水表壳体二侧标志,或者如果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很容易看到流动方向指示箭头,也可只标志在一侧);
h)安装方式:如果只能水平或垂直安装,并标明(h代表水平安装,v代表垂直安装);
i)温度等级:如果不为T30,应标明。
j)*大允许压力,如果他超过1MPa(10bar),或者,对于DN≥500,超过0.6MPa(6bra);
k)*大压力损失:如果不为0.063MPa,应注明。
l)外部电源:电压和频率;
m)可更换电池:*迟的电池更换时间;
n)不可更换电池:*迟的水表更换时间。
注:水表可用特定符号标注来反应对速度场不均匀性的敏感度等级、气候和机械环境安全等级、电磁兼容性等级和提供给辅助装置的信号类型等要求,此类信息可在水表上标注,也可在技术说明书或数据单注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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