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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19-01-04 12:20:23
发现自家水表空转,soho现代城业主徐先生将北京自来水集团公司和小区物业告上法院,要求返还入住6年来多缴的水费共5000元。昨日,朝阳法院审理了本案。
业主 用水300吨,表“跑”1811吨
2000年底,徐先生搬入soho现代城。2007年4月,他发现自家水表有空转现象,“关掉所有用水开关,水表仍飞转。”徐先生的代理人称,由于2007年前都是物业远程无线查表,徐先生未能发现是水表故障。此后,他拒缴水费。
2007年6月25日,自来水公司为徐先生更换水表。此后5个月,新表月计用水量为3至4吨。按这个“正常值”,徐先生认为自己6年来只用了300余吨水,但水表却“跑”出1811吨;遂要求两被告按每吨水3.5元的价格返还5000元水费。
城市绿洲物业公司出具了与自来水公司的《委托协议书》,证明物业是代替自来水公司收水费,收费异议应由自来水公司解决。因此,徐先生当庭撤回了对物业的起诉。
被告 新表只证明当前用水量
“新表显示数,不能证明前几年的用水情况。”昨日,自来水公司律师表示,换表至今徐先生家的月用水量实际为8吨,“3、4吨这个说法不实”。且徐先生要求按现行水价退费不合理,因水价7年间调了4次。律师表示,徐先生家水表损坏的时间、原因均不清楚,故无法赔偿。
另外,物业表示,徐先生自2003年起,多次将房子出租或出借给他人做办公场所。根据辖区警方的资料显示,徐先生房客备案的人数达到17人。“这与用水量是匹配的。”被告律师提交了徐先生家2002年以来的用水量记录,月均用水5吨至40吨。“如果水表有问题,用水量应是均匀的。”自来水公司认为,波动正好体现了原告房屋的使用状况。
此案将择日宣判。
庭外
自来水公司否认“坏表”
昨日,水表制作单位的技术人员到庭,申请作为证人解释水表空转的原因。但由于他旁听了部分庭审,失去了作为证人的效力。庭后,自来水公司否认徐先生家的水表有问题,表示水表空转不意味坏表,可能是室内管网内有空气或居室暗漏等因素造成的。
但这个说法与该公司抄表员的解释相悖,抄表员曾在徐先生水费缴纳单上手写注明:“表自转,换表后减免200吨水费”。对此,自来水公司称这是抄表员担心徐先生不交水费才这么做,属于其个人行为,与公司无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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