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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18-12-20 00:23:42
本报焦作讯 “我们一栋楼8户居民,这个月竟然用了1020吨水,每户分摊100多吨水。”近日,市民赵女士向记者反映她遇到的这件烦心事。
赵女士居住在焦作市太行中路自建楼一号楼。
据赵女士介绍,往常他们8户居民用水在300吨左右,可是这个月总水表显示8户居民竟然用了1020吨水。“这个月吃水比吃油还贵。”赵女士说。
“这个月的水费这么高,都没有办法收了。”负责收取水费的居民郭女士拿着交费通知单说,“水务公司的人说,这个月因为水表漏水,造成用水量上升,既然是漏水,我们交这么多水费不是很亏吗?”
据焦作市水务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,根据《焦作市城市供水管理条例》第四十一条规定,城市公共供水企业向用户计收水费,以办理注册立户的水表计量为准,即用户和供水企业之间的管理权限是以注册立户水表为分界的,水表之前供水管道的维护、保养以及因管道破损造成的损失由供水企业承担,水表至用户室内管道部分的由用户来承担。
针对该居民楼遇到的情况,焦作市水务公司相关负责人建议居民先及时对破损管道进行修复,避免损失进一步增大。在情况允许的情况下,可以申请进行“一户一表、计量出户”的水网改造,成为供水企业的终端用户,可**解决分摊水费等问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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