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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18-11-27 11:50:16
记者张东伟报道 对于东苑小区西区2号楼2单元的12户居民来说,水是一个较昂贵的商品。因为自2003年以来,他们所交的水的价格从未低于3元/吨,*高时曾达到4.52元/吨。昨日,这些居民向记者诉说了他们的困惑。
记者昨日上午来到该居民楼,看到2单元出口有一张日期为2007年10月17日的公告,上面写着当月各家所抄吨数之和与单元总表吨数差额较大,并劝告个别邻居自觉,不要盗用集体的水。一位居民告诉记者,大家被高水价所累,才想到是不是有人故意偷水,但一直没有证据证明有人偷水。
家住该单元二楼西户的王女士是2006年搬来的。刚搬来时,她家因装修房屋用水量较大,结果当月她的水费竟多交了60元。根据居民提供的水费记录,记者看到,2007年4月,该单元自来水分表总和为58吨,而总表却是131吨,整整相差73吨,当月他们所交的水价也定在了4.52元/吨。据居民讲,夏天时这一差额能超过100吨。2007年,该单元全体居民协商,他们将水价定在2元/吨,按此收取各家水费后,多出来的部分平均摊在12家。这样一来,该单元内那些因工作需要长年累月不在家住的业主,不用水也照样得掏水费。“我两个月没用水,照样也收了20多元。”业主邢先生告诉记者,像自己家这样经常不在家居住的邻居有多家。
多年来,为高水价所困的居民也多次向市供水总公司求助。2004年,他们校对了一次单元总表;2006年,他们又集资更换了总表。但这些举措,均未能杜绝分表之和与总表差额较大的现象。
市供水总公司营业所所长刘勇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,分表之和与总表在一定范围内有误差是常见的,因为水表都有精度大小的问题,但像这些用户的情况则不常见。他说,产生这种情况有3种可能:一是可能用户家的水表精度不够,计量失误较大;二是可能用户家中的用水设备漏水;三是可能总表与分表之间的管道漏水。同时,他也表示,也不排除其他一些未知的因素。至于解决的办法,刘勇表示,像这种情况,建议他们用户统一协商,将管道改造成一户一表,这样也可从根本上解决这一棘手的问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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